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发布人: 来源:总务后勤处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汲取许昌市“8.26”事故教训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亲临一线,不走过场,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蒋彦成、张凌杰、魏义军

成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对外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任务分解、经费保障及工作督察,并形成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总结。

三、检查重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后勤安全专项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校园网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校舍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电气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2020年11月中旬

各部门结合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所管辖区全面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制定解决处置方案。

2、专项督查:2020年11月下旬

学校将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3、巩固深化:2020年12月上旬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部位和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从严从实做好自己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3、严肃追责问责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执行力度,确保见到实效。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见附件1)于11月25日前,填写盖章后交至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办公楼315房间)。


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总务后勤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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